疫情防控期间,绝大多数居民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,以及成都市政府和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要求,依法依规防控,为疫情防控做出了努力和奉献。但是,也确有少数市民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长期我行我素、不戴口罩,违规参加、组织聚会、黄码乱跑、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故意传播病毒、寻衅滋事、妨害工作人员工作等,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    11月3日下午1:30,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、主任,律所党支部书记张洪律师,应邀在成都国际商贸城功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办题为《疫情防控期间,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》的普法知识讲座。
    张洪书记理论联系实践,从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到《民法典》《刑法》等的相关法条内容和司法解释入题,对疫情期间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定性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,从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三个维度,结合一个又一个生动典型的案例,详细讲解了在疫情期间,个人和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,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典型案例为大家敲响防疫警钟,引导广大居民人人守法、依法履行防疫抗疫责任,切实保障自身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。参与讲座的人员都认真听讲,此次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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