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龄:48 岁
职位:合伙人、高级律师
执业证号:15101201010587680
执业年限:9年


         彭代璞律师(律师执业证号:15101201010587680)出生于1971年1月,1994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,获学士学位。曾在重点中学执教十余年,获中学高级教师职称。200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开始从事律师行业,

         彭律师从业以来致力于公司法务、合同纠纷、侵权责任纠纷、离婚纠纷等民商法方面的研究和实践。在代理过的上百件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中,有不少为当事人挽回了本无希望挽回的损失,比如:四川钰川贸易有限公司恢复执行一案,在上任律师历经5、6年执行,法院已执行终结的情况下接到当事人恢复执行的委托,排除万难,勤勉尽责,最终将尾款执行到位;又如:余定兴诉操应福、刘米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在刘米贵担保期已到期后接到余定兴委托。在得知担保人才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,利用担保人缺乏法律知识积极斡旋让三方重新签订延期协议,最后在借款人失联,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况下,通过诉讼成功将近200万本息追回。彭律师代理的案件有的还成为当地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。比如:在广元某法院起诉的李弘与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,由于当地法院没有处理过公积金是否可以分割,如何分割的案例,彭律师积极提供法律依据、相关案例,并与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沟通,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;彭律师的有些建议还为法院改进工作起了积极作用,比如:在武侯区法院起诉的黄菁华与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,由于被告明知败诉故意不去法院领取判决书,导致法院送达困难而且判决迟迟不能生效。彭律师建议法院今后可以定期宣判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此建议被武侯法院采纳,现在武侯区法院几乎所有案件都是采取定期宣判。彭律师不仅法学理论功底深厚,而且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,且能思善辩,工作责任心强,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。